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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邀请专业人士解读驾考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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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09: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 朱颖江


机动车驾驶培训关乎群众学驾需求,关乎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基础,是交通运输系统重要服务领域之一。为了适应当前驾驶培训市场发展新形势,交通运输部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调整为备案等部署要求,修订颁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3月14日上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贯彻落实《规定》视频动员会议。参加视频会议的业内人士表示,《规定》对维护良好的驾培市场秩序,便利群众参加驾驶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从源头上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规定》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建立备案管理制度


《规定》明确要求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备案管理,删除涉及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明确备案材料要求、程序要求、备案公开监督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备案的罚则,并对变更备案、终止经营等情形作出规定。在保留现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增加“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以及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监管等要求,强化行业自律。


二、完善教练员管理


在教练员管理方面,《规定》明确教练员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及管理制度,增加教练员岗前培训规定和教学乘车安全规范,保障培训教学安全。驾培机构按要求组织教练员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开展教学,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


三、规范驾培机构经营活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保障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等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驾培机构必须在备案的教学场地开展相关培训,减少无序经营、逃避监管等问题。


驾培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便于学驾人员掌握驾培机构基本情况。


四、统一计时培训


根据《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关于推进河南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驾培监管平台与公安驾考平台数据联网,做到培训考试系统应接尽接,确保培训信息互联互通互认。驾培机构安装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平台,如实记录、存储、传输驾培机构基础数据、学员个人信息和各阶段的培训学时信息,实时上传至省驾培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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